第三百八十二章 要人

(首先感谢安东野的打赏和追逐鱼的猫赏的月票,裤衩拜谢啦!另外对本章做个说明,这是昨天应发的一章,晚上和书友聊天,没能及时码完,拖到了现在,请大家多多原谅~)

按照笛声赶回来的速度,笛逊远不应该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前来抓人。

只是因为需要逐一搜查才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吗?自然不是!整个临江城遍布笛家眼线,莫说是找花恨柳这几个人了,便是找溜街串巷卖果子的小贩、偷蒙拐骗处处滋事的惯犯那也是易如反掌。

笛逊之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就安排人马来捉拿花恨柳等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想捉。

不错,就是不想捉。诚如牛望秋开始时所猜想的那样,笛逊之所以放走花恨柳与他,并非只是因为花恨柳报出了“佘氏”二字,更主要方面在于他想借助这两字先将留州这只奄奄一息的瘦虎喂得精神些,虽然不见得一定能够咬人,可是牵在手里的时候却仍然平添了几分威武之气,于他而言壮声威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当做畜生伤人的作用。

而所谓的“壮声威”,不过是为了让他的竹杠敲的更响亮一些,更能引来宋长恭的注意罢了。

但这是后话。

眼下他与赵阿媚的协议刚刚达成——准确说还没有生效,若是这时候就捅出篓子生乱子,于宋长恭而言恐怕也会再慎重想一想与关州笛家合作究竟理智不理智。

因此,笛逊要一方面安排人将赵阿媚和和气气地送走,避免让这些乱子发生在她眼下,另一方面也要稳住笛声,告诫他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笛声并不知道关州与宋长恭之前达成了协议,也不知道有位身份高贵的妇人在自家府里呆着过,他只是心急,他有些许不理解——明明城门处的人很早之前就来汇报笛音已经被那姓佘的男子和独孤断带回来了,并清楚地看到确实是去了与花恨柳在同一处的客栈内,为何自己的父亲却仍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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