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 同存

在长安城不知道林妙斋的人很少,大抵上这是一个怎样的去处呢?说高雅的话,也不一定能有多高雅,这里随便放在那的一张书签都有典故,一枝桃花也有典故,到处都是典故,可寻常人看不出来,所以也就谈不上有多高雅。

用消费来衡量一个地方好不好更直观些,在林妙斋喝茶不是消费最高的,吃素菜才是,这里消费又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钱都可以来,都可以感受这所谓高雅,但毫无疑问的是,嗓门再大的人进了这也会不自觉的压低声音,变得斯文起来。

在林妙斋点上三五个素菜,就是一盘大概只有四五口那种量,配上一壶名字跟高雅的酒,结账的时候就能让人惊掉下巴,因为这样一餐饭就可能要近百两银子。

你若是问他为什么要卖的这么贵,也能回答的很详细,什么材料,如何运来,如何加工,如何烹制,如何摆盘,都会说的很好听,娓娓道来,犹如故事一样,听了的人便会觉得若如此的话一百两银子倒也值了。

然后回家再想起来,多半还是会肉疼,但这也是值得吹嘘的资本,若是谈起来说我曾在林妙斋吃过饭,四周便立刻会有艳羡。

如程方和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对林妙斋陌生,他又不缺银子,程家祖上的产业加起来大的能吓坏人,不只是长安城里,长安城外的产业更多,每年的进项足够他随便糟蹋,他年轻时候曾经住在小淮河青楼里,一家住一个月,连续住了一年,每日花钱如流水,可人家的银子来路都有据可查,所以还能怎么样?

传闻他为了追求一位姑娘,得知姑娘爱吃素菜,所以便每日都请那姑娘来林妙斋,一连来了十几天,把林妙斋里所有的菜品都吃了一遍,那姑娘感动之余也没从了他。

林妙斋的一楼是茶舍,一间一间,很雅致,二楼是吃饭的地方,三楼则是东主见客的地方。

程方和进门之后直接上了三楼,甚至连通报都没有通报一声,可见他在这有多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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